用戶同意本協議的條款并按照頁面上面的提示完成域名管理委托。用戶在完成委托程序后,即表示用戶與耐思尼克(ke)國(guo)際(ji)集(ji)團有限公司達成委(wei)托協(xie)議,完全接(jie)受本協(xie)議項下(xia)的所有條(tiao)款。用戶同(tong)意(yi)此在線(xian)協(xie)議之(zhi)效力如同(tong)用戶親自簽名(ming)、蓋章的書面條(tiao)款一樣,對用戶具有法律約束力。
甲方(fang):耐(nai)思尼(ni)克域名注(zhu)冊(ce)用戶
一、委托事項:
甲(jia)方(fang)自愿委托乙方(fang)對其所有的域名進行(xing)管理,包括但不(bu)限于(yu)域名注(zhu)冊,過戶續(xu)費,交易等操作(zuo)。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fang)的權力與義務:
(二)乙(yi)方的權利與義務(wu)
1.乙方為甲方辦理甲方委托的域名相應的操作,并有權要求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規定所需要的文件。
2.乙方擁有對甲方委托的域名進行相應操作權限。
3.乙(yi)方(fang)有權(quan)按照《管(guan)理辦法》的(de)規定(ding)(ding),根據《管(guan)理辦法》對甲方(fang)提供(gong)的(de)域名注冊申(shen)請進行審核,對于違反《管(guan)理辦法》規定(ding)(ding)的(de)域名予(yu)以刪(shan)除。乙(yi)方(fang)對此(ci)刪(shan)除行為所(suo)造成(cheng)的(de)影響及后果不承擔(dan)責任。
三、服務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將域名轉出“耐思尼克”等乙方指定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協議自行終止。
2.如果甲方將域名用于違法目的,協議自行解除。
3.甲方拒絕配合乙(yi)方提供域名(ming)業務過程中所需(xu)提交(jiao)的材料,協議自行(xing)終止。
四、爭議解決
1.因本服務(wu)條款的一(yi)切爭議(yi),雙方當事人(ren)因通(tong)過友(you)好協商方式解決。
五、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
2.不(bu)可抗力、意外事件是(shi)指不(bu)能預見(jian)、不(bu)能克服并不(bu)能避免(mian)且對(dui)一方(fang)或(huo)雙方(fang)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ke)觀事件,包(bao)括但不(bu)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zhen)、瘟疫流行(xing)和風暴等(deng)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zheng)府(fu)行(xing)為等(deng)。
六、其他約定
1.有關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條款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有關約定的效力。
2.本服務條款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有關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政府和計算機行業規范。
3.如果本服務條款任何規定根據適用的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
4.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5.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意及業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6.乙方有權在必要(yao)時修改(gai)服務(wu)條(tiao)款,服務(wu)條(tiao)款一旦發生變動,將會(hui)在其網站的(de)重(zhong)要(yao)頁面上提示有關(guan)類(lei)容。用(yong)戶如果不同意所改(gai)動的(de)類(lei)容,可以主動取消獲(huo)得的(de)服務(wu);如果用(yong)戶繼(ji)續接受服務(wu),則視為接受本服務(wu)條(tiao)款的(de)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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