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服務合同書
(企業郵箱租用合同)
甲方: | 乙方: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
簽約時間:年月日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 月日 |
依據(ju)《中(zhong)華人民共(gong)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shuang)方(fang)就乙方(fang)向(xiang)甲方(fang)提供企業郵箱(xiang)租用服(fu)務(wu),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服務項目
用戶購買耐思智慧企業郵箱服(fu)務(wu)并(bing)接受相關(guan)技術及(ji)網絡支持服(fu)務(wu)。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用戶的權利和義務
2-1-1用(yong)(yong)戶享有耐思(si)智慧提供的企業郵箱服(fu)務(wu);用(yong)(yong)戶應自行準備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INTERNET)的硬件(jian)設備和軟件(jian)工(gong)具(ju),包括(kuo)計算機、調制(zhi)解調器(qi)、有關軟件(jian)和設置或者(zhe)其他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的裝置,并自行承擔接(jie)入互聯(lian)網(wang)需支付的電話費(fei)、網(wang)絡服(fu)務(wu)費(fei)等相關費(fei)用(yong)(yong)。
2-1-2用戶(hu)在(zai)接受(shou)耐(nai)思(si)智(zhi)慧企業郵箱(xiang)服務的期間用戶(hu)信息發生變化(hua)的,用戶(hu)應保證在(zai)發生變化(hua)之(zhi)日(ri)起三日(ri)內書(shu)面通(tong)知(zhi)耐(nai)思(si)智(zhi)慧;用戶(hu)未按照上述履行通(tong)知(zhi)義務的,應對由此引起的損失自行承擔(dan)責任。
2-1-3 用戶承諾不進行(xing)下列(lie)行(xing)為:
2-1-3-1 利(li)用耐(nai)思智慧提供的(de)企業郵(you)箱服務散布不受歡迎的(de)電(dian)子郵(you)件、廣告等SPAM或發布涉及2-1-4的(de)內容(rong)等;
2-1-3-2 利用(yong)耐(nai)思(si)智(zhi)慧(hui)(hui)提供的企業郵箱服(fu)務(wu)進(jin)行干擾或擾亂耐(nai)思(si)智(zhi)慧(hui)(hui)的網絡服(fu)務(wu)或其他用(yong)戶的正常(chang)使用(yong)的行為;
2-1-3-3 其他超出耐思智慧提供的服務范圍,可能給耐思智慧(hui)帶(dai)來任何不利(li)影響的(de)行(xing)為或者是國家禁(jin)止的(de)行(xing)為。
2-1-4 用戶不得利用耐思智慧(hui)企業郵箱儲存、發布、傳輸如下信息或者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任何內容(信息);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宣傳和/或新聞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穢、色情、下流的信息和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獎、賭博游戲;違反國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礙互聯網運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損于社會秩序、社會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內容,以及包含上述內容的鏈接等。用戶承認耐(nai)思智慧(hui)有權根據耐思(si)智(zhi)慧(hui)自己謹慎的判斷來決定用戶發布的內容是否構成違反服務條款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用戶承諾在接到耐思(si)智慧的通知后會進行調整以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本服務條款約定,否則耐(nai)思智(zhi)慧有權終止本服(fu)務條款項下的服(fu)務。
2-1-5 用戶承諾遵守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國際上有關互聯網和電子郵件的協議、規定、程序和慣例。特別地,用戶承諾不會在未得到收信人事先同意的情況下利用耐(nai)思(si)智慧提供的企業(ye)郵(you)(you)箱分發垃圾郵(you)(you)件、連(lian)鎖郵(you)(you)件或任何商(shang)(shang)業(ye)性質(zhi)(zhi)、非商(shang)(shang)業(ye)性質(zhi)(zhi)的郵(you)(you)件。
2-1-6 用戶對進行或違反2-1-3、2-1-4和/或2-1-5的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及對所發布、傳輸信息的內容所產生的影響、后果或者對耐思智慧或有關第三方承擔全部責任。用戶同意,發生上述事件,與耐思智(zhi)慧沒有任何關系,耐思智(zhi)慧也不(bu)應對(dui)此或對(dui)第三(san)方承擔任(ren)何責任(ren)或者義務。
2-1-7 用戶擁有耐思智(zhi)慧提供的企業郵箱的帳號和密碼;用戶對自己使用帳號和密碼的行為以及帳號和密碼的安全性負責,由于用戶未妥善保管或不當使用造成的帳號和密碼泄漏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用戶自行承擔責任。2-1-8 用(yong)戶享(xiang)有(you)獨立使用(yong)其企業郵(you)箱的權利(li),并(bing)對其企業郵(you)箱帳戶中所有(you)內容和進行的活動和發生(sheng)的事件(jian)負全部責任。
2-1-9 用戶應向耐(nai)思智慧提(ti)交用戶執行(xing)本服(fu)務(wu)條款的(de)聯系人和(he)(he)管理人名單和(he)(he)聯系方式(shi)并提(ti)供必要的(de)協助,因用戶以上人員的(de)行(xing)為或(huo)者(zhe)不作為而(er)產(chan)生(sheng)的(de)后(hou)果均由用戶承擔。
2-1-10 用戶承認耐思智慧(hui)向用戶提供的任何資料、技術或技術支持、軟件、服務等的知識產權均屬于耐思智(zhi)慧所有,用戶無(wu)權復制、傳播(bo)、轉(zhuan)讓、許可(ke)或提(ti)供(gong)他人(ren)使用這(zhe)些資源(yuan),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ze)任。
2-2 耐思(si)智慧的權利和義務
2-2-1耐思智(zhi)慧為用(yong)戶提(ti)供企業(ye)郵箱(xiang)服務(wu)并進行(xing)企業(ye)郵箱(xiang)的日常(chang)維護(hu),該等(deng)日常(chang)維護(hu)不包(bao)括數據(ju)備(bei)份工作(zuo),用(yong)戶將自行(xing)負責企業(ye)郵箱(xiang)內的數據(ju)備(bei)份工作(zuo)。
2-2-2耐思(si)智慧為用戶提供企業郵箱的使(shi)用培訓和相關咨詢(xun)。
2-2-3保留因用戶違反2-1-3、2-1-4、2-1-5而終止用戶網站運行的權利。同時耐思智(zhi)慧對(dui)用戶進行或(huo)違反(fan)2-1-3、2-1-4和(he)/或(huo)2-1-5的行為所產(chan)(chan)生(sheng)的后(hou)果和(he)使用企業(ye)郵箱引起的問(wen)題及對(dui)所發(fa)布、傳輸信(xin)息(xi)的內容所產(chan)(chan)生(sheng)的影響(xiang)、后(hou)果不承(cheng)擔責任。
2-2-4 消除用戶非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但因用戶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耐思智(zhi)慧控(kong)制(zhi)范圍之內的事項(xiang)除外。
2-2-5 收取有關費用以及按照規定應收取的其他費用。
2-2-6 耐思智慧(hui)保(bao)證(zheng)不會公開(kai)、編輯或向(xiang)第三方透露(lu)用戶企業郵箱帳號中的信息、傳輸內容,但一下情況除外:
2-2-6-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an)全、司(si)法、公(gong)安(an)機關以(yi)及其他有(you)權機關的要(yao)求(qiu);
2-2-6-2為維護耐思智慧及耐思(si)智慧其他(ta)用戶(hu)的(de)合法權益;
2-2-6-3 在發生緊急情(qing)況時為維護網絡公共安全;
2-2-6-4用戶同意耐思智慧公開、編輯或向第三方透(tou)露(lu)相關內容。
2-2-7耐(nai)思(si)智(zhi)慧有權在必要時修改服務條款,耐思智慧服(fu)務條款一(yi)旦(dan)發(fa)生變(bian)(bian)動(dong),將會在有(you)關頁面(mian)上提(ti)示(shi)修改內容。用(yong)(yong)戶如(ru)果(guo)不(bu)同意所(suo)改動(dong)的內容,可以主動(dong)取消(xiao)獲得的服(fu)務;如(ru)果(guo)用(yong)(yong)戶繼續(xu)享用(yong)(yong)服(fu)務,則視(shi)為接受服(fu)務條款的變(bian)(bian)動(dong)。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付款:
雙方(fang)(fang)協(xie)議簽訂之日(ri)開始起3日(ri)內(nei),甲方(fang)(fang)以轉帳支票、現金、電匯、銀行匯票等方(fang)(fang)式向乙方(fang)(fang)支付:
合計金額(e):(大寫(xie)元整)
收款人:廣東耐思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hao):
3-2乙方在收到款項后(hou)將及(ji)時向甲方提供發(fa)票。
3-3款項明(ming)細:
服務項目 | 企業郵箱租用服務 | 數量 | 服務時段 |
企業郵箱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類 | 備注:服務器位置位于中國電信超級數據港,國家的甲級機房 | ||
協議總價 | |||
協議有效期 |
第四條有效期限
4-1有效期自耐思智(zhi)慧收到用戶支(zhi)付的款(kuan)項并為(wei)用戶開通企(qi)業郵箱之日起計(ji)算并以款(kuan)項數額為(wei)依據計(ji)算服務期限。
4-2 發生下列情形服務期限則按照以下情況計算(suan):
4-2-1 雙方(fang)協商一致變更(geng)的;
4-2-2 用戶嚴重違反本服務條款,耐思(si)智慧提前終止服務;
4-2-3 服務條款約定(ding)或(huo)者(zhe)法律(lv)法規規定(ding)的其他期限(xian)。
第五條服務終止及違約責任
5-1在服務有效期間,如果用戶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耐思(si)智慧(hui),但用戶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用戶擅自終止本服務條款給耐思智(zhi)慧造成損害的(de)應承擔相(xiang)應的(de)責任。
5-2因用戶過錯、違反法律或者本在線條款等原因,耐思(si)智慧提前(qian)通知用戶后(hou)可以提前(qian)終止服務。
5-3如果用戶違反其義務或者在本服務條款下的保證/承諾,耐思智慧有權(quan)終止(zhi)用(yong)戶(hu)的企業郵箱服務,并不退還用(yong)戶(hu)已支付款項(xiang),由(you)此造成的損失由(you)用(yong)戶(hu)負責(ze)。
5-4如果用戶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在用戶前一次付款款項的有效期結束后,服務即告終止。耐思智(zhi)慧屆時將關閉用戶的使用帳號。關閉帳號之日起一個月后,若用戶依然沒有續費,耐思智慧(hui)將(jiang)有權刪除用(yong)戶使(shi)用(yong)帳號內的所有文件(jian),由(you)此帶來的一(yi)切損失由(you)用(yong)戶自行負責。
5-5如果在服務期間或期滿之后用戶需要耐思智(zhi)慧的其他(ta)服(fu)務,雙(shuang)方另行協商。
5-6耐思(si)智慧在進行服務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企業郵箱短時間的無法正常使用,用戶均認為是正常情況,不屬于耐思智(zhi)慧(hui)的責任。
5-7 如果因 耐思智慧(hui) 原因造成不能為用戶提供正常服務, 耐(nai)思智慧(hui) 以天為單位向用戶賠償損失。如果 耐思智慧 連續72小時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用戶可以終止接受服務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非 耐思智慧 控制之內的原因引起的除外。賠償總額以(yi)用戶已繳納(na)的當月(yue)服務費用為(wei)上限。
第六條爭議解決
6-1與本服務(wu)條(tiao)款有關(guan)的一(yi)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ying)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 因不(bu)可(ke)抗力(li)或者(zhe)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wu)條款的(de)履行不(bu)可(ke)能、不(bu)必要或者(zhe)無意義的(de),遭受不(bu)可(ke)抗力(li)、意外事件的(de)一(yi)方不(bu)承(cheng)擔責任。
7-2 不(bu)可抗力、意外(wai)事件(jian)是指(zhi)不(bu)能預見、不(bu)能克服并不(bu)能避(bi)免且對一(yi)方或雙方當事人(ren)造(zao)成重(zhong)大影響的客觀事件(jian),包括但不(bu)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shui)、地震、瘟疫流行等(deng)以及社會(hui)事件(jian)如戰爭、動亂(luan)、政府(fu)行為(wei)等(deng)。
7-3 鑒于計算機、互聯網的特殊性,因Y2K問題、黑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互聯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故障等非耐思智慧原因給用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應由耐思智慧承擔責任。
第八條其他約定
8-1 有(you)關條款若被權威機關認定為無效(xiao)(xiao),不影響其他條款的(de)效(xiao)(xiao)力(li),也不影響本條款的(de)解釋、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de)有(you)關約定的(de)效(xiao)(xiao)力(li)。
8-2 本服務條款適(shi)用中(zhong)華人民共和(he)國法律法規和(he)計算機行(xing)業(ye)的規范。
8-3 任(ren)何一方對(dui)另一方當事人的商(shang)業秘密(mi)(mi)(包括但不(bu)限于(yu)經(jing)營(ying)和技(ji)術秘密(mi)(mi)、源代碼(ma)、數據庫等)均負有(you)保密(mi)(mi)的義務。
8-4 一(yi)方(fang)變(bian)更通(tong)知、通(tong)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fang)式,應自(zi)變(bian)更之(zhi)日起一(yi)個月內,將變(bian)更后(hou)的地址、聯系方(fang)式通(tong)知另一(yi)方(fang),否則變(bian)更方(fang)應對此造(zao)成(cheng)的一(yi)切后(hou)果(guo)承擔責任。
8-5 因耐思智慧上市、被收購、與第三方合并、名稱變更等事由,用戶同意耐思(si)智慧(hui)可以將其權利和/或義務轉讓給相應的耐思智慧權利/義務的承(cheng)受者。
8-6 本企業郵箱服務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耐思智慧的(de)有關陳(chen)述不一(yi)致或者相(xiang)抵觸的(de),以此為準(zhun)。
8-7 耐思智慧在相關頁(ye)面上對于企(qi)業郵箱(xiang)服務的服務說(shuo)明、價格說(shuo)明、申(shen)請表格等均(jun)為本條款不可分(fen)割的一(yi)部分(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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